南丝路上的四川省西昌市是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州府所在地,也是四川南向大通道的综合交通枢纽,号称“蜀滇咽喉”、“西南雄镇”,境内有中国四大航天基地之一的西昌卫星发射中心。2009年,凉山州委、州政府作出恢复邛海湿地、建设现代化生态田园西昌总体部署,西昌顺势而上,把邛海作为全市的核心生态资源,开始了系统实施邛海流域的生态整治,并历时6年,建成2万亩湿地,34平方公里水域面积的邛海。
为迎接“第四届中国湿地文化节”在西昌市举行,充分展示西昌市近年来的城市发展和邛海湿地的恢复建设,进一步提升西昌市作为“优秀旅游城市”的知名度,西昌市与中国摄影报社特联合举办“魅力西昌杯”全国湿地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四川省摄影家协会、西昌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西昌市林业局、西昌市文联、西昌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西昌邛海泸山景区管理局、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网、凉山日报、凉山州电视台、西昌市电视台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央广网、中国新闻图片网、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全国湿地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5年7月至9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金质收藏作品 1幅 稿酬人民币5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 4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
优秀作品 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500元
获铜质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共西昌市委宣传部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拍摄地点不限(但须指明具体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魅力西昌杯全国湿地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魅力西昌杯全国湿地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